为保证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规范非法定计量单位的使用和管理,推动科技进步和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023??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p>
2.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p>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jlsgl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反馈意?rdquo;字样、/p>
4.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6号,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邮编100088。请在信封注?ldquo;《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反馈意?rdquo;字样、/p>
市场监管总局
2023???/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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