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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臭氧污染防治(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实施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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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1-04 13:25:19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浏览次数:1121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环大气〔2022〕68号),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加快推进美丽广东和粤港澳大湾区空气质量改善先行示范区建设,以空气质量全面改善持续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厅组织起草了《广东省臭氧污染防治(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实施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1月12日前将有关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厅。
发布单位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1-03 截止日期 2023-01-12
有效性状态 地区 广东
备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环大气〔2022〕68号),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加快推进美丽广东和粤港澳大湾区空气质量改善先行示范区建设,以空气质量全面改善持续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厅组织起草了《广东省臭氧污染防治(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实施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1月12日前将有关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厅。

附件:广东省臭氧污染防治(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实施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月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许技科  020-87532485;邮箱:gdsthjt_xujike@gd.gov.cn。

附件:   广东省臭氧污染防治(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实施方案(2023-2025年).pdf

 地区: 广东 
 标签: 污染防治 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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