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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公开征求《吉林省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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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2-11-16 10:30:20 来源9a href="http://sthjt.jl.gov.cn/hdjl/myzj/xwqy/"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吉林省生态环境厅浏览次数9span id="hits">912
核心提示: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的通知》(环办固体函?022?6号)要求,我厅起草了《吉林省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div>
发布单位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1-15 截止日期 2022-11-29
有效性状?/th> 地区 吉林
备注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的通知》(环办固体函?022?6号)要求,我厅起草了《吉林省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gwn87089@163.com、/p>

2、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邮编?30033、/p>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022?1?0日、/p>

附件?nbsp;吉林省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2022?1?5?/p>

地区9/font>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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