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效防范执法风险,根据〉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206598.html">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214411.html">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相关人员对《山西省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晋环执法[2020]48号)进行了修订。现公开征求意见建议、/p>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022?1?8日前反馈至邮箱sxsttzfj@163.com、/p>
附件?nbsp;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