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广东省举报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奖励办法》(下称《奖励办法》),更好激发人民群众举报侵权假冒行为的积极性,构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经研究并结合我省实际,我局起草了《奖励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在前期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奖励办法》进行了修改,现再次征求意见,请将意见填写至《〈奖励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附件3),于2022年9月2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邮寄至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监督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1714室,邮编:510630;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gdsjj_xiaoli@gd.gov.cn。
三、通过本公告下方的意见征集栏反馈意见。
点击下载:附件1-3.zip
附件1《广东省举报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奖励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广东省举报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奖励办法》修订说明.docx
附件3.《广东省举报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奖励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docx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