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服务水平,优化首都营商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021?025年)》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我局制定了《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p>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2??2日至9?1日、/p>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9/p>
1.电子邮箱:yjzj@gaj.beijing.gov.cn、/p>
2.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厂胡?号(邮政编码100006,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p>
3.电话?1085222826
4.传真?1065242753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ldquo;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rdquo;专栏中提出意见、/p>
北京市公安局
2022??2?/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