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法规草案? 地方法规草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2-05-31 05:25:13 来源9a href="http://sthjt.xinjiang.gov.cn/xjepd/gtfwwxqt/202205/4bb8d89fd41148dba531ee3a59e4e37c.s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浏览次数9span id="hits">393
核心提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022??0日前将有关意见建议反馈我厅、/div>
发布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5-26 截止日期 2022-06-10
有效性状?/th> 地区 新疆
备注

为有效解决我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不及时、转运不通畅、处置成本高问题,逐步实现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规范化管理,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021?7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环办固体函?022?6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021?5号)要求,我厅研究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022??0日前将有关意见建议反馈我厅、/p>

联系人:薛志则/p>

联系电话?991-4182238(兼传真(/p>

电子邮箱:gfc@xjepb.gov.cn

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西路215号,邮政编码?30063

附件?nbsp;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2022??6?/p>

地区9/font>新疆
标签9/font> 工作方案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法规草案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法规草案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40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4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