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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进出口商品检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特别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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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2-03-01 08:42:31 来源9a href="https://www.samr.gov.cn/hd/zjdc/art/2023/art_f6032e465b414b04aa322df699cec374.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3284
核心提示:为落实《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021?号)要求,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进出口商品检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特别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div>
发布单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2-28 截止日期 2022-03-30
有效性状?/th> 地区 中国
备注

为落实《关于深?ldquo;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021?号)要求,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进出口商品检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特别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p>

一、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p>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 lixuan@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进出口商品检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特别准入条件征求意?rdquo;字样、/p>

三、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号,市场监管总局马甸办公区认可检测司农食环检验检测机构处(邮政编码:10008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进出口商品检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特别准入条件征求意?rdquo;字样、/p>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022??0日、/p>

附件?nbsp;1.进出口商品检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特别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docx

2.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能力附表范围(征求意见稿).docx

2022??8?/p>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 资质认定 准入 证照分离 市场主体 市场监管 市场监督 检?nbsp;检验检?nbsp;进出?nbsp;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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