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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公开征集《自治区市场监管系统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指引(试行)《/h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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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1-12-02 10:27:30 来源9a href="http://amr.nmg.gov.cn/hd/zjdc/202104/t20210430_1427228.html?id=1423&status=0"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次数9span id="hits">534
核心提示: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起草了《自治区市场监管系统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指引(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1?2?4日前反馈自治区市场监管局、/div>
发布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1-30 截止日期 2021-12-14
有效性状?/th> 地区 内蒙口/td>
备注

为规范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申请备案管理工作,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努力推动绿色、健康、安全消费,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起草了《自治区市场监管系统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指引(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1?2?4日前反馈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

一、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网站,通过首页征集调查提出意见。(官网网址:http://amr.nmg.gov.cn/(/p>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nmgscjg20210315@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自治区市场监管系统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指引(试行)》反馈意?rdquo;字样、/p>

三、书面意见可邮寄至: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4路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局。请在信封注?ldquo;《自治区市场监管系统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指引(试行)》反馈意?rdquo;字样、/p>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1?0?/p>

附件下载9/p>

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管理办法.doc

内蒙古自治区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指?docx

无理由退货附?zip

地区9/font>内蒙?nbsp;
标签9/font> 市场监管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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