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重要论述,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同意开展四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定工作的批复》及《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四平市标准化战略的实施意见》(四政办发[2021]34号),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草拟了《四平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8月25日前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书面反馈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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