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人士:
根据海口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清理与自贸港政策不符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工作的通知》(海依法办?021?4号)要求,我局拟废止《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海口市试?ldquo;五证合一、一照一?rdquo;登记制度改革的通告》(海府?016?33号)。欢迎各有关单位及人士,在本通知发布后的10日内,通过发送邮箱的方式向我局提出意见或建议、/p>
联系人:黄茹
邮箱:hkscjgspb@163.com
联系电话?898-68512817
附件1.关于《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海口市试?ldquo;五证 合一、一照一?rdquo;登记制度改革的通告》的废止说明.doc
2.《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海口市试?ldquo;五证合一、一照一?rdquo;登记制度改革的通告?docx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4?/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