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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酱油和食醋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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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1-04-09 01:42:49 来源9a href="https://www.samr.gov.cn/hd/zjdc/art/2023/art_55aed1fe23c6468fb53a997ec4d25fc9.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浏览次数9span id="hits">9532
核心提示:为加强酱油和食醋质量安全监管,提升酱油和食醋产品质量水平,保障食品安全,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酱油和食醋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1??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伖/div>
发布单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4-09 截止日期 2021-05-09
有效性状?/th> 地区 中国
备注
为加强酱油和食醋质量安全监管,提升酱油和食醋产品质量水平,保障食品安全,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酱油和食醋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1??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在首?ldquo;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div>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hiyanchu@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酱油和食醋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div>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北露?号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司(邮政编码?00037),并在信封上注?ldquo;酱油和食醋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字样、/div>
市场监管总局
2021???/div>
附件下载
附件?nbsp;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酱油和食醋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docx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 加强酱油和食醋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strong>
为加强酱油和食醋质量安全监管,提升酱油和食醋产品质量水平,保障食品安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9/div>
一、依?a href="//www.sqrdapp.com/down/standard/sort/3/53161.html">《食品安全国家标 酱油》(GB 2717-2018(/a>,酱油是以大豆、小麦等为主要原料,经微生物发酵制成的调味品。酱油生产应当具有完整的发酵酿造工艺,不得使用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等原料配制生产酱油、/div>
二、依?a href="//www.sqrdapp.com/down/standard/sort/3/53160.html">《食品安全国家标 食醋》(GB 2719-2018(/a>,食醋(含甜醋)是以含有淀粉、糖的物料和酒类或食用酒精,经微生物发酵制成的调味品。食醋生产应当具有完整的发酵酿造工艺,不得使用冰乙酸等原料配制生产食醋、/div>
三、酱油和食醋生产企业应按?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94804.html" target="_blank"> 食品安全泔/strong>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加强原辅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及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障产品质量安全。酱油和食醋产品应当真实合法标注食品标识,在标签醒目位置清晰标注酱油食醋等标准规定名称,准确标注各种原料、辅料和食品添加剂。酱油生产使用转基因大豆为原料的,应当标?ldquo;转基因大豆加工品?ldquo;加工原料为转基因大豆字样。不符合酱油和食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调味品,不得标注酱油食醋名称或类别、/div>
四、原生产配制酱油配制食醋的企业,应当及时申请变更或注销食品生产许可。对申请变更食品生产许可的,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审查,必要时重新组织现场核查,依法依规换发食品生产许可证、/div>
五、鼓励酱油和食醋生产企业加强产业链供应链管理,实施先进的食品安全和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产品研发创新,制定产品质量标准,生产高品质的酱油和食醋产品,更好地满足消费需求,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鼓励研发生产低盐酱油等产品、/div>
六、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酱油和食醋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酱油和食醋产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依法查处使用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等原料配制生产酱油、使用冰乙酸等原料配制生产食醋,以及食品生产许可未及时变更、产品标识虚假标注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使用工业盐、工业醋酸等非食用物质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div>
七、食品行业协会、调味品协会等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和督促酱油和食醋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鼓励新闻媒体开展食品安全舆论监督。鼓励社会组织、公众和企业从业人员举报违法生产销售酱油和食醋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对举报人予以奖励、/div>
八、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div>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 市场监管 产品质量 食醋 酱油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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