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法规草案? 地方法规草案?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征求《关于实施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工作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凼/a>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征求《关于实施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工作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凼/h1>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1-03-18 10:09:51 来源: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2460
核心提示:为做好我市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农业农村局起草了《关于实施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工作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div>
发布单位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3-15 截止日期 2021-04-02
有效性状?/th> 地区 成都币/td>
备注 附件:《关于实施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工作的通告(征求意见稿)《/td>
为做好我市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农业农村局起草了《关于实施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工作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9/div>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nyncjyzyc@163.com:/div>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成都市高新区蜀锦路68号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养殖业处、/div>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021??日、/div>
地区9/font> 成都?nbsp;
标签9/font> 备案管理 农业 实验?nbsp;动物防疫 生物安全 病原微生?nbsp;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法规草案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法规草案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75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4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