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增补完?lt;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019?7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部对相关单位提交的化学物质增补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其中??04种化学物质的增补申请材料满足《通知》有关要求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第三条的规定,拟增补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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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知》有关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拟增补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04种化学物质信息(见附表)在我部政府网站上公示、/div>
公示时间?021??7日至2021??0?/div>
公示期间设立监督电话和信箱:
电话?10-65645764
传真?10-65645781
通讯地址:北京东城区东长安街12?nbsp; 100006
电子邮箱:chem@mee.gov.cn
附表?nbsp;
建议增补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批化学物质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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