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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全面开展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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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1-01-13 09:36:52 来源9a href="https://www.samr.gov.cn/hd/zjdc/art/2023/art_ce7dc9dd0490400592dcef78b383a14c.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浏览次数9span id="hits">4234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工作要求,充分保障企业经营自主权,优化经营范围登记方式,解决各地经营范围登记标准不一致、信息告知不清楚、不到位等问题,为企业提供更加规范、便利的登记注册服务,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关于全面开展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1??8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div>
发布单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1-12 截止日期 2021-01-18
有效性状?/th> 地区 中国
备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工作要求,充分保障企业经营自主权,优化经营范围登记方式,解决各地经营范围登记标准不一致、信息告知不清楚、不到位等问题,为企业提供更加规范、便利的登记注册服务,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关于全面开展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1??8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div>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djjxck@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经营范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div>
三、信函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号,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邮编:10082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经营范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div>
市场监管总局
2021??2?/div>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 证照分离 经营 登记 市场监管 企业经营 注册 标准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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