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盐专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加强盐业管理,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保护公民的身体健康,结合我市盐业管理工作实际,市经济信息委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盐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规定,定于2020年12月23日—2021年1月23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1月23日18:00前反馈市经济信息委消费品工业处。联系电话/传真:63899768,电子邮箱:80163203@qq.com。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