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ldquo;特医食品)临床应用管理,规范特医食品临床合理应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防控医疗风险,根据《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泔/strong>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等相关卫生法律法规,我委已完成《湖北省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征求意见和建议。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于11?6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div>
联系人:李菁 15342337092
件:《湖北省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div>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0?6 ?/div>
湖北省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斸/strong>
食品临床应用管理规范
(试行)
第一 刘/div>
第一 【法律依据】为加强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ldquo;特医食品)临床应用管理,规范特医食品临床合理应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防控医疗风险,根据《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等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div>
第二 本规范所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Food for special medical purpose FSMP,简称特医食品),是指为了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包括适用?月龄-12月龄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和适用?岁以上人群的特医食品。特医食品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可以在国内上市销售、/div>
第三 根据适用人群和临床需求,特医食品分为三类,即全营养配方食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和非全营养配方食品、/div>
(一)全营养配方食品:可作为单一营养来源满足目标人群营养需求的特医食品、/div>
(二)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可作为单一营养来源能够满足目标人群在特定疾病或医学状况下营养需求的特医食品,包括以?3种:糖尿病全营养配方食品,呼吸系统疾病全营养配方食品,肾病全营养配方食品,肿瘤全营养配方食品,肝病全营养配方食品,肌肉衰减综合症全营养配方食品,创伤、感染、手术及其他应激状态全营养配方食品,炎性肠病全营养配方食品,食物蛋白过敏全营养配方食品,难治性癫痫全营养配方食品,胃肠道吸收障碍、胰腺炎全营养配方食品;脂肪酸代谢异常全营养配方食品;肥胖、减脂手术全营养配方食品等、/div>
(三)非全营养配方食?可满足目标人群部分营养需求的特医食品。常见的非全营养配方食品主要包括营养素组件、电解质配方、增稠组件、流质配方和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等、/div>
第四 湖北省临床营养质量控制中心负责全省医疗机构特医食品临床应用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监控、/div>
第五 特医食品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个性化、动态、有效、经济的原则、/div>
笫二 组织机构和职财/div>
第六 在湖北省卫生健康委的领导下,湖北省临床营养质量控制中心负责筹建湖北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专家委员会(简称湖北省FSMP专家委员?、/div>
第七 湖北省FSMP专家委员会主要职责是9/div>
(一)制定特医食品临床应用管理相关规范与制度:/div>
(二)对各医疗机构临床应用特医食品的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三)组织专家检查各医疗机构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定期向湖北省临床营养质量控制中心报告;
(四)定期开展特医食品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
(五)掌握特医食品领域的最新动态,为行业监管提供决策依据、/div>
第八 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置临床营养科,配备医师和临床营养师,由医师和临床营养师负责对特医食品的使用进行审核、评估及指导、/div>
第九 医疗机构应当成立临床营养管理委员会,下设特医食品管理工作小组(简称FSMP管理工作小组)。临床营养管理委员会由分管领导任主任委员,临床营养科、临床各科室、医务和护理等部门负责人任委员,办公室设在临床营养科。管理工作小组由临床营养科、部分临床科室、医务、物资采购等部门组成,临床营养科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医疗机构应建立特医食品管理工作制度、/div>
第十 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领导、组织、协调本单位临床营养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执行省临床营养质量控制中心制定的临床营养质控标准:/div>
(二)定期听取临床营养工作和特医食品管理工作汇报,讨论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持续改进工作措施和临床营养工作目标,落实和推进国民营养计划提出?ldquo;临床营养行动、/div>
第十一 FSMP管理工作小组主要职责9/div>
(一)贯彻执行特医食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本机构特医食品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对医务人员进行特医食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患者合理使用特医食品的宣传教育:/div>
(三)接受湖北省FSMP专家委员会的督导,定期监测和评估本机构特医食品临床应用,以及不良事件的收集和处理,定期分析、评估、上报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指施、/div>
第三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应用管琅/div>
第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本机构临床营养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加强对特医食品遴选、采购、储存、配制、临床应用和评价的管理。临床应用时应以营养风险筛查与营养评估结果为依据,严格掌握适应症与禁忌证,按照营养诊疗规范化流程应用特医食品、/div>
第十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本机构的《基本特医食品供应目录》并建立《基本特医食品供应目录》的管理制度。特医食品的种类应包括全营养配方食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和非全营养配方食品等、/div>
第十四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特医食品遴选制度和定期评估制度。由临床营养科根据临床需求向FSMP管理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对符合资质的特医食品经FSMP管理工作小组讨论审核通过后,由医院采购部门审批采购、/div>
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应建立特医食品供应商及价格确定管理制度、特医食品退出制度、采购变更处理制度以及自带特医食品管理制度、/div>
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应按规定建设标准的特医食品配制室,并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本机构特医食品配制、配送和存储保管制度、/div>
湖北省临床营养质控中心定期组织开展特医食品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经培训合格的临床营养师或临床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开具特医食品配方,交由特医食品配制室配制,送至病房使用、/div>
第十七条 特医食品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内容应当包括9/div>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
(二)特医食品临床应用及管理制度:/div>
(三)常用特医食品的营养特点与使用注意事项;
(四)与应用特医食品相关不良反应的防治;
(五)营养不良的防治、/div>
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开展特医食品临床应用监测工作,分析本机构特医食品使用情况,评估特医食品使用合理性;对不合理使用情况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并定期上报湖北省临床营养质控中心、/div>
第十九条 医疗机构在使用特医食品时,应规范收费管理,以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如特殊疾病营养治疗)进行收费、/div>
第二十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特医食品的领取、使用和收费等管理流程,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特医食品的规范应用、/div>
第四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 湖北省临床营养质量控制中心负责省内所有医疗机构特医食品临床应用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被检查医疗机构应予以配合,提供必需资料,不得拒绝、阻碍和隐瞒、/div>
第二十二 湖北省临床营养质量控制中心应当定期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特医食品处方、医嘱实施点评,并将点评结果作为对临床医师、临床营养师考核依据。对不合理使用及不良事件做好记录、/div>
第二十三 医疗机构应建立相关制度规定,对违规处方特医食品的临床医师、临床营养师进行批评教育和处分、/div>
第五 刘/div>
第二十四 本规范由湖北省临床营养质量控制中心解释、/div>
[
法规草案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第二十五 严格遵循特医食品使用原则:特医食品必须在医师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使用时需按照规范化营养诊疗流程进行,从营养评价、诊断到干预,营养监测贯穿整个营养治疗全过程,以提高营养治疗的有效性和患者的依从性;对于各类FSMP的选择,需考虑患者的年龄、临床诊断与治疗、营养状况和代谢的改变、胃肠道功能、FSMP中的成分因素;遵循个体化原则,根据患者的营养状况、疾病状态、代谢情况及胃肠功能因素进行相应调整、/div>
第二十六 本规范自下发之日起施行、/div>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法规草案
- 《江苏省连锁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乳酸菌粉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 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食品添加剂采购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意见的公告
-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广东省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舟山市胶原蛋白肽(酶法水解胶原蛋白肽)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意见征求稿)》意见的公告
- 福州市场监管局关于征求《福州市核发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油烟防治把关工作流程(稿)》意见的通知
- 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河南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征求意见稿) 意见和建议的公告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配套管理办法意见的通告
-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生产登记分类目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点击排行
-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舟山市胶原蛋白肽(酶法水解胶原蛋白肽)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意见征求稿)》意见的公告
- 福州市场监管局关于征求《福州市核发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油烟防治把关工作流程(稿)》意见的通知
- 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河南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征求意见稿) 意见和建议的公告
-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广东省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 广东省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求《广东省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陕西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陕西省食品经营连锁企业许可便利化管理措施实施意见(试行)》意见的通告
-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公开征求《食品生产“百企千坊”深化帮扶行动方案》意见的公告
- 苏州市司法局关于征求《苏州市连锁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修改一稿)》意见的公告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配套管理办法意见的通告
-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生产登记分类目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抽检情况的通告
- 凉皮是属行什么食品大类什么小类?
- 凉粉是属于食品中哪个大类?哪个小类?
- 求教一下:食品添加剂属于预包装食品吖/a>
- 一个产品是否能有两个标凅/a>
- 对不能提供检疫票的生肉制品,可以自行检验证明其合格后使用吗
- 不懂就问之小作坊
- 委托加工如何监督
- 就是这个牛肉卷,是不是预包装食品啊?
- 餐饮门店自制熟食,能网上卖给外地顾客吗?
- 如果A公司生产的速冻调制产品 B 公司包装 包装上生产单位写B公司可以吗?
- 职业打假打假,职能部门奇葩,如何证明我就是我
- 一个产品名字引起的处罚
- 【原创资料分享】《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培训PPT
- 食品厂工人将袋装果酱当“床垫”?市监局:责令停?/a>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