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行为,健全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保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合理、公平、公正地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切实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我局起草了《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征求意见稿)》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广大公众提出意见,并通过以下方式于2020 年11 月12 日前反馈我局: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修改意见发送至scjdgljfg@163.com;
二、传真电话:0871-64566656;
三、通过信函方式寄至: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东路376 号808室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处,邮编:650228。
附件:1.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征求意见稿)
2.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年10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