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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限制和规范住所登记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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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0-09-14 02:47:32 来源9a href="http://scjg.ln.gov.cn/hd/zjdc/202009/t20200914_3971586.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次数9span id="hits">2012
核心提示:现将《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限制和规范住所登记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公布,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div>
发布单位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9-14 截止日期 2020-09-21
有效性状?/th> 地区 辽宁
备注 附件
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限制和规范住所登记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1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样式.docx
附件2省级以上规定的经营场所禁止类限制类目录.docx
附件3企业经营场所备案文书样式.docx
现将《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限制和规范住所登记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公布,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单位、组织和公民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对该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span>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9?1日、/span>

三、电话:024-96315-1-1705。来信请寄: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5号,邮编?10031);电子邮箱?35432555@qq.com、/span>

附件:《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限制和规范住所登记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span>

【附件下载【/span>




地区9/font>辽宁
标签9/font> 市场主体 市场监督 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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