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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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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0-08-06 12:03:52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247
核心提示:为加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根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对《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范(试行)》进行了补充、完善,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0??0日前反馈自治区市场监管局、/div>
发布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7-31 截止日期 2020-08-10
有效性状?/th> 地区 内蒙口/td>
备注
附件下载9/div>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docx
为加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根据〉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94806.html" target="_blank">产品质量泔/strong>》《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对《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范(试行)》进行了补充、完善,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0??0日前反馈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

1. 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amr.nmg.gov.cn/),通过首页征集调查提出意见、/span>

2. 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 jd_nmg@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试行)》反馈意?rdquo;字样、/span>

3.书面意见可邮寄或传真至: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4路,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监督处,联系电话及传?471-4501019。请在信封或传真首页注明《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试行)》反馈意?rdquo;字样、/span>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0?/span>

附件下载9/span>


地区9/font>内蒙?nbsp;
标签9/font> 市场监管 市场监督 工作规范 监督抽查 产品质量 消费?nbsp;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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