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兽医诊断制品注册评审工作,我局根据各单位提出的修改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兽医诊断制品注册要求公告。现再次对该公告(附后)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020??1日前将书面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syjyzyxc@agri.gov.cn、/span>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2020??1?/span>
附件9/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