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9号)的决策部署,着力营造全省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良好营商环境,现将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的《关于对“三新经济”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以在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查看征求意见稿。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0年6月2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寄至: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537号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处(邮编050091),封皮请标注“(“三新经济”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hbgszc@126.com。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