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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呉/h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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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9-11-19 11:05:32 来源9a href="https://www.samr.gov.cn/hd/zjdc/art/2023/art_10ae6e076a0246b2aebf3189c9697b01.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浏览次数9span id="hits">2277
核心提示: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对《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财行?001?75号)进行修订,起草了《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根据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于2019?1?8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div>
发布单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19-11-19 截止日期 2019-11-28
有效性状?/th> 地区 中国
备注 附件9br /> 1.《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2.《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昍/div>
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对《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财行?001?75号)进行修订,起草了《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根据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于2019?1?8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9/div>
一、登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div>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zfdcc@samr.gov.cn+/div>
邮件主题请注?ldquo;《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div>
三、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邮编100820),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请在信封注?ldquo;《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div>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 举报 违法行为 违法犯罪 市场监管 市场监督 奖励 假冒伪劣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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