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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办 (征求意见稿)》第三次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呉/h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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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9-10-25 08:39:37 来源9a href="https://www.samr.gov.cn/hd/zjdc/art/2023/art_02098c95c94446f59c1dc43ad14965c3.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次数9span id="hits">47953
核心提示: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工作,前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19??3日至4?3日??日至6?6日两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社会各界反馈的意见建议,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现第三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单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19-10-25 截止日期 2019-11-01
有效性状?/th> 地区 中国
备注 附件: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工作,前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19??3日至4?3日??日至6?6日两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社会各界反馈的意见建议,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现第三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登陆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nbsp;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ggsgl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nbsp;
  三、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号(邮编10082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告监管司,并在信封上注?ldquo;《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nbsp;
  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019?1?日?nbsp;
  市场监管总局
  2019?0?5?nbsp;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nbsp;市场监管 广告 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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