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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就修改《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等四部规章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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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9-05-30 03:03:35 来源9a href="https://www.samr.gov.cn/hd/zjdc/art/2023/art_498f0f92f00940469127be8625d078b9.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浏览次数9span id="hits">630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018?8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取消企业集团核准登记等4项行政许可等事项后的衔接工作,市场监管总局决定修改《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等四部规章,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9??9日、/div>
发布单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5-30 截止日期 2019-06-29
有效性状?/th> 地区 中国
备注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改《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等四部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018?8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取消企业集团核准登记等4项行政许可等事项后的衔接工作,市场监管总局决定修改《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等四部规章,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div>
1.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立法意见征集栏目下的进入征集系统提出意见、/div>
2.登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中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div>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qyjzdc@saic.gov.cn,邮件主题请注?ldquo;关于就修改《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等四部规章公开征求意见、/div>
4.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局,邮政编码:100820。信封上请注?ldquo;关于就修改《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等四部规章公开征求意见字样、/div>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019??9日、/div>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19??0?/div>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 规章 登记 细则 市场监管 市场监督 法人 登记管理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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