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法规草案? 地方法规草案? 关于征求废止《浙江省餐饮油烟管理暂行办法》意见的通知

关于征求废止《浙江省餐饮油烟管理暂行办法》意见的通知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9-05-23 03:04:35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200
核心提示: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我厅对与省建设厅、原省工商局联合印发的《浙江省餐饮油烟管理暂行办法》(浙环发?015?号)进行了梳理,该文件中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等内容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不一致,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拟废止该文件,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结束日期为2019??日、/div>
发布单位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暂无 截止日期 2019-04-04
有效性状?/th> 地区 浙江
备注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我厅对与省建设厅、原省工商局联合印发的《浙江省餐饮油烟管理暂行办法》(浙环发?015?号)进行了梳理,该文件中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等内容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不一致,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拟废止该文件,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019??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厅。(电话?571-28992131,邮箱:wangfeng@zjepb.gov.cn(/div>
地区9/font>浙江
标签9/font> 规章 地方性法?nbsp;设施 环保 评价 环境保护 规范性文?nbsp;餐饮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法规草案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法规草案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32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4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