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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开征求《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保健食品标签管理相关规定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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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1-29 15:40:24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浏览次数:2133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标签监督管理,使消费者更易于区分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药品的区别,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明白消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保健食品标签管理相关规定的公告(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9年2月28日。
发布单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1-29 截止日期 2019-02-28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中国
备注  
   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标签监督管理,使消费者更易于区分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药品的区别,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明白消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保健食品标签管理相关规定的公告(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19年2月28日之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反馈意见模板附后(附件2)。
 
  信函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北露园1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司(邮编100037)。
 
  电子邮箱:samrduan@163.com。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9年1月29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备案管理 市场监管 保健食品注册 保健 消费者 食品标签 食品安全法 普通食品 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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