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法规草案? 国家法规草案?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废止、修订部分规章的决定(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018-01-01结束【/a>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废止、修订部分规章的决定(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018-01-01结束【/h1>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7-12-04 03:27:48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947
核心提示:为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质检总局组织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涉及的规章进行了清理,拟对《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管理办法》等八部规章进行废止或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8??日前反馈质检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发布单位 暂无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暂无 截止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th> 地区 中国
备注
  为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质检总局组织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涉及的规章进行了清理,拟对《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管理办法》等八部规章进行废止或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8??日前反馈质检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div>
  2.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aqsiq.gov.cn),进入主?ldquo;互动交流征集调查意见征集栏点?ldquo;《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废止、修订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rdquo;提出意见、/div>
  3.电子邮件:faguisi@aqsiq.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废止、修订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div>
  4.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号,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邮编100088。请在信封注?ldquo;《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废止、修订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div>
  质检总局
  2017?2??/div>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 简政放?nbsp;行政审批 规章 设备 检验检?nbsp;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下一篇:
[ 法规草案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法规草案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87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6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