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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摊贩和小餐饮备案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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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6-04-26 02:44:5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4909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对食品摊贩和小餐饮的监督管理,明确各级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监管效能,结合自治区实际,我局提出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摊贩和小餐饮备案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div>
发布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国家认监?016年第18号公呉/td>
发布日期 2016-04-26 截止日期 2016-05-10
有效性状?/th> 地区 内蒙口/td>
备注 http://www.lzsfda.gov.cn/gzwj/201604/t20160407_513169.html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泔/strong> 》和《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对食品摊贩和小餐饮的监督管理,明确各级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监管效能,结合自治区实际,我局提出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摊贩和小餐饮备案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div>
  请于2016??0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内蒙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监管处、/div>
  联系人:代宇佲/div>
  联系电话?471-4318139
  传真电话?471-4318139
  电子邮件:nmgyjjcyc@126.com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六路
  邮政编码?10010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6?/div>
地区9/font>内蒙?nbsp;
标签9/font> 备案管理 食品生产加工 监管职责 小餐?nbsp;小作?nbsp;食品摊贩 食品安全?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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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89123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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