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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对杀扑磷?种高毒农药采取禁用限用措施意见的?农办农函[20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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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5-07-06 11:11:11 来源9a href="http://www.moa.gov.cn/zwllm/zqyj/201507/t20150706_4732526.htm"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农业部办公厅浏览次数9span id="hits">2234
核心提示: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部拟对杀扑磷?种高毒农药采取禁用限用措施(具体内容详见附件),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015??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种植业管理司、/div>
发布单位
农业
农业?/div>
发布文号 农办农函[2015]14叶/td>
发布日期 2015-07-02 截止日期 2015-07-15
有效性状?/th> 地区 中国
备注
  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农药生产经营企业9/div>
  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泔/strong> 》《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部拟对杀扑磷?种高毒农药采取禁用限用措施(具体内容详见附件),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015??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种植业管理司、/div>
  附件:农业部公告(征求意见稿(/div>
  农业部办公厅
  2015???/div>
  附件
   告(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我部决定对杀扑磷?种高毒农药采取禁用限用措施。现公告如下、/div>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撤销杀扑磷使用于柑橘作物的农药登记,撤销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使用于甘蔗作物的农药登记。将溴甲烷、氯化苦农药登记的使用范围变更为土壤熏蒸、/div>
  ?015?0?日起,禁止杀扑磷、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氯化苦、溴甲烷使用于蔬菜、瓜果、茶叶、甘蔗、中草药材等作物、/div>
  农业?/div>
  2015 ?/div>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 高毒农药 农业 产品质量 农药 食品安全?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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