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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灵芝孢子粉类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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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4-09-19 10:20:22 来源: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413
核心提示:为规范灵芝孢子粉类产品监管,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破壁灵芝孢子粉定性有关问题的复函》(食药监办食监三函?014?91号)等要求,我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灵芝孢子粉类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见附件),拟于省农业厅联合发文。现公开征求意见、/div>
发布单位 暂无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暂无 截止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th> 地区 浙江
备注 http://zw.zjfda.gov.cn/info!detail.do?id=42648
  为规范灵芝孢子粉类产品监管,根据〉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94804.html" target="_blank"> 食品安全泔/strong>》、〉a href="//www.sqrdapp.com/law/shipin/183433.html" target="_blank">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破壁灵芝孢子粉定性有关问题的复函》(食药监办食监三函?014?91号)等要求,我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灵芝孢子粉类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见附件),拟于省农业厅联合发文。现公开征求意见,请?014??6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电子邮件:mf119@yeah.net。发送邮件时,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灵芝孢子粉监管反馈意?rdquo;:/div>
  信  函:杭州市莫干山路文北巷27号,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邮?10012:/div>
   真:0571-88903254.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保化夃/div>
地区9/font>浙江
标签9/font> 复函 农业 定?nbsp;食品安全?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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