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94804.html" target="_blank">
食品安全泔/strong>》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ldquo;十二?rdquo;规划》要求,我委制定公布了《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方案》,成立食品标准清理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对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进行清理。目前,专家组已经对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方法标准进行清理,形成了清理建议(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013?1?日前将意见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div>
传 真:010-52165414
电子信箱:spbz@cfsa.net.cn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3??3?/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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