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及机构: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化妆品安全风险评估专门委员会拟对欧荨麻(URTICA URENS)提取物等10个化妆品原料(附件1)开展安全性评价的工作要求,为做好该项工作,经研究决定,在涉及使用上述原料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和研究机构范围内征集关于上述化妆品原料的使用资料(具体资料内容要求详见附件2)。特请相关企业及研究机构予以配合,并请于2016年5月1日前将资料邮寄或发送至我院。
联系人:张凤兰
电话:010-6709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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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食品化妆品检定所,北京市天坛西里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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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201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