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提升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和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能力,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市市场监管局草拟了《贵阳市关于进一步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此工作的意见建议。同时,希望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宣传食品安全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8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gysab85285045@163.com。
2.传真/电话:0851-85285045。
3.邮递信件: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金融城七号楼2010室。
贵阳市市场监管局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