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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和基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促进规范执法和公正执法,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19〕42号)的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研究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和基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0年9月5日前,将修改意见发送至邮箱jczd@sthjt.gxzf.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人:廖慧华 何一平 0771-5323761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和基准》起草说明

    2.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征求意见稿)

    3.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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