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意见的公告
根据汕头市司法局印发《汕头市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实施“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司办[2020]17号),汕头市市场监管局结合部门执法职能,梳理了日常执法中各类行政处罚事项,并依据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求,拟订《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0年8月5日前将修改意见报送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报送邮箱:57539133@qq.com 联系电话:0754-88563243
邮寄地址:汕头市长平路72号汕头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
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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