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侵权假冒商品销毁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净化市场环境,形成震慑效应,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关于加强侵权假冒商品销毁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根据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于2020年8月5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全国领导小组办公室。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登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全国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qgsdb@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加强侵权假冒商品销毁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三、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邮编10082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请在信封注明“《关于加强侵权假冒商品销毁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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