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本市野生动物保护及崇明东滩鸟类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生态平衡、生态安全,构建上海生态之城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法律规范,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对《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上海市崇明东滩鸟类自然保护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市民和各单位就相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市民和各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至上海市胶州路768号410室,邮编:200040;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至zfjc2019@126.com。
二、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0年6月18日。
附件1:关于《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稿的起草说明.docx
附件2:《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稿.docx
附件3:关于《上海市崇明东滩鸟类自然保护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稿的起草说明.doc
附件4:《上海市崇明东滩鸟类自然保护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稿.doc
附件5:征求意见单.docx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