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规范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行政执法行为,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省粮食和储备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实际情况,形成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河南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话:0371-65683113;
二、电子邮件:ylzc114@163.com;
三、通信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11号 政策法规处,信封表面请注明“关于《<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河南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征求意见稿)》的建议”。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7日。
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