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我省生态环境法治体系建设,促进生态文明发展,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结合我省实际,省生态环境厅起草了《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来信请寄至: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南山东路116号,邮编:810007。
2.电子邮件请发至:qhhbfgc@163.com。
3.来电或者传真方式反馈意见,请致电:0971-8135112。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
感谢您的支持!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