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奶业振兴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9〕20号),按照自治区有关领导要求,我厅在深入调研论证基础上,牵头起草了《关于推进奶业振兴扶持政策八项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nmgnmtxmj@126.com。
2.传真:0471-6651165。
3.信函:呼和浩特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70号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畜牧局,邮编010010。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传真首页和信封上注明“《关于推进奶业振兴扶持政策八项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1日。
附件:《关于推进奶业振兴扶持政策八项措施(征求意见稿)》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