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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地、州、市(设区的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标准化法》,深化地方标准化工作改革,加强地方标准规范化管理,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做好地方标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局起草了《地、州、市(设区的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8月15日之前将修改意见或建议反馈至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
 
    联系方式: 0991-2311250(兼传真)    xjbzhc@139.com
 
       附件:地、州、市(设区的市)地方 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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