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监察委,各地、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自治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自治区总工会:
为了完善事故查处和整改督办机制,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修订规范性文件的安排,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起草了《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请在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网站-互动交流-“意见征集”栏目下载),请研究提出修改意见,于2019年6月20日前反馈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调查评估和统计处。
联系人:调查评估和统计处 申昊
传 真:0991-5093149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