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有关部署要求,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05号发布、第166号修订)修订工作,形成了《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8年11月11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jlsfz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3.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邮编100088。请在信封注明“《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市场监管总局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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