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求对《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5号)的要求,依据新修订的《食盐专营办法》和相关国家标准,我们组织起草了《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
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18年3月13日前反馈我们。
联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
邮政编码:100804
联系电话:010-68205670(兼传真)
电子邮箱:liyemeng@miit.gov.cn
附件: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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