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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公开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的食品品种目录(第一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我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局拟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的食品品种目录(第一版),并经第一次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形成了第二次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各单位于2017年4月30日前填写《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我局食品生产监管处。电子邮件:spsc@gxfda.gov.cn,联系人及电话:黄文新,0771-5703072。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的食品品种目录(第一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2.   意见反馈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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