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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的通知》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加大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关于加强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的通知》,现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于2017年3月7日前提出意见:
 
  1.电子邮件:mf119@yeah.net。发送邮件时,请务必在邮件主题处注明“会议营销监管通知修改意见”。
 
  2.信  函:杭州市莫干山路文北巷27号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保化处,邮编:310012。
 
  3.传      真:0571-88903254。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3.1
 
  附件:   关于加强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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