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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自治区白酒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风险点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食药监办函〔2017〕2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石河子、图木舒克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白酒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风险管理能力,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白酒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风险点清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7年5月4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管处。
 
  联系人:刘岳强联系电话:0991—2361252
 
  电子邮箱:xjspjgc@sohu.com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4月16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白酒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风险点清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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