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明确监管部门、主办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职责和工作程序,根据我市重大活动保障工作实际,结合北京、上海、广州等国内兄弟省市的经验做法,我委起草了《深圳市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现将《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各单位或个人于2015年11月6日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反馈意见,逾期视为无意见。联系人:洪慕鑫;电话:83070956;传真:83070157;邮箱: hongmx2@szaic.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市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流转单
3.评估报告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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