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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修订了《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aqsiq.gov.cn),进入主页“草案意见征集”栏点击“《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liuli@aqsiq.gov.cn
 
  4.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邮编100088。请在信封注明“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18日。
 
  国家质检总局
 
  2014年9月17日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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